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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取暖用品成投诉热点 工商:别贪便宜

发布时间:2014-12-03 02:1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天气渐冷,各种取暖产品开始热销,小至几十元的暖宝宝,大至电热毯、小太阳、电暖器,样式各异、价格不等。如果使用不当或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极易引发烫伤、触电和火灾事故,损害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近段时间取暖用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成为投诉热点。

上个月市民方女士在小商品市场购买了一台取暖器,但回家使用一天后就出现故障,“打开后是挺暖和的,但是有响声,而且有焦煳味,这样的机器谁敢用啊。”方女士找到店家后要求换一台新的,但对方表示只维修不换机。方女士当场拨打12315投诉,店家意识到错误后及时为其更换了新机。

无独有偶,上周扬中市民侯先生在家门口的小超市一次性购入两条电热毯、两个充电式热水袋,共计花去300元。然而回家后,其中一个电热水袋在充电时破损,传出刺鼻性的气味,“还好我当时在面前,不然要是引起电源故障,肯定会闯大祸。”想想都后怕的秦先生将购买的电热毯和热水袋带着找商家理论,对方了解后同意退货,并承认这批货进价低,质量存在问题,已经全部退回厂家。

针对取暖产品容易出现的隐患,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取暖用品时,不要贪图便宜、在路边摊点及小商店购买杂牌、“三无”产品。同时要留个心眼,注意查看取暖产品有无商标、厂名、厂址等,一定要索取发票。此外扬中工商分局消保科负责人介绍,部分取暖用品投诉中,也有消费者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对此,消费者在使用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使用,特别注意不要将储液软袋式电暖宝跟尖锐物品及明火接触。同时要注意电暖宝的使用寿命,避免“超期服役”发生内液泄漏、烫伤皮肤。对于特殊人群,尤其是婴幼儿、热感觉迟钝者或生活不能自理者尽量不用或少用,如果使用也要做好监护工作,以确保安全。(蔡玉娟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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