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犯罪嫌疑人宋某为了盗窃,竟然以网吧为据点连续5天吃住在此。近日,扬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盗窃罪的宋某。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宋某,男,29岁,山东省苍山县人,2012年1月因盗窃被扬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送入无锡监狱服刑,2014年4月刑满出狱。
出狱后,宋某因“手头紧”又萌生了干自己“老本行”的念头。于是,他再次来到扬中,以网吧为据点,每天凌晨出动,专门挑选别墅小楼下手,采取爬窗、溜门、翻墙入室的手段,窃取现金、手机、金饰等物品。每天偷一到两家,然后回到网吧接着上网。在其中一户人家,卧室内一对夫妻已经入睡,宋某也明目张胆的把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偷走。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宋某颇具“敬业”精神,为盗窃肯“吃苦”,竟连续5天吃住在网吧。法网恢恢,宋某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并被检方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邓昌耀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