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在镇江看守所内,扬中公证处的公证员为在押人员王某办理了一起个人财物的公证。据介绍,今年以来,扬中公证处共为特殊人群办理5件公证。
前不久,五十多岁的梅某来到扬中公证处,咨询办理委托书公证相关事宜。经过询问,工作人员了解到梅某的女儿王某因诈骗被法院判处4年多的有期徒刑,而王某前年买了一辆价值20余万的别克轿车,她锒铛入狱后家中只剩下没有驾照的父母。这车子就成了王某的一块心病,如果单纯放置四五年,等她回来肯定也不能使用了。在好心人的提醒下,梅某打算帮女儿把车卖掉,但这就必须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委托书公证书,才能办理过户登记。可是女儿关押在看守所,无法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
扬中公证处公证员陪着梅某驱车前往看守所办理签字、制作谈话笔录等相关手续。完成公证事项办理之余,公证员还向梅某和王某细致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谭艺婷 杨思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