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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邢女子要卖车 公证处上门服务

发布时间:2014-11-25 00:4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58岁的梅某近日遇到了烦心事,女儿名下的一辆汽车无法出手,原因是女儿获刑尚在看守所。公证人员提供了预约上门服务,解了梅某之急。

    梅某女儿王某前不久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4年多的有期徒刑。王某前年买了一辆20余万元的别克轿车。由于王某父母没有驾照,汽车成了摆设。梅某考虑到等王某出狱后车估计也无法使用了,决定把车卖掉。但她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卖车时,市场管理人员却说必须由车主来卖车,或者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相关委托书公证书,才能办理车辆过户登记。

    王某还在看守所尚未移交监狱,扬中公证处公证员卞习林和严平告知梅某,她必须事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证所需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公证员陪着梅某驱车数十公里前往镇江看守所办理相关手续,女儿签字,制作谈话笔录,梅某可以合法卖车了。(扬萱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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