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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街头惊现“边走边唱”式广告车
警方:路面交警可对该车辆进行处罚

发布时间:2014-11-23 02:3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下午,市民张先生驾车行驶到中山东路双井路路口附近时,看到一辆由白色货车改装成的广告车,车身的左右两侧和后侧装有大LED显示屏,不断滚动播出广告,发出刺眼的红色光,张先生随即将此事反映给了京江晚报。

张先生介绍,这辆广告车不仅滚动播放某床上用品的广告,而且为了达到宣传效果,边行驶边用扬声器播放广告。“这辆车在身上安装了大LED显示屏,屏幕发出的光线十分刺眼,影响其他驾驶员的视线。”张先生说,本来道路上车就多,前面的广告车车速还特别慢,虽然急得够呛,但在它后面行驶根本不敢超车,跟了一段时间眼睛就受不了。

市民吕先生对这种广告车很有意见,他说,有一次晚高峰期间,道路较为拥堵,但仍有辆改装的面包车在路上缓慢行驶,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这种LED屏广告车不仅速度奇慢,晚上还很晃人眼,有没有部门可以管理一下这类车?”近日,不少市民表示,在市区经常碰到一种装有LED显示屏的广告车,绚亮的画面、巨大的噪音频频挑战市民的神经。

昨天上午,这辆车行驶在解放路上。该车是常州牌照苏D,外形类似厢式货车,车厢三面都有LED显示屏,画面不断闪动翻新,广告车本身还带有音箱,频繁发出嘈杂且高声的“大街式”叫卖。

镇江工商局广告处处长许后鹏表示,目前我市像这样的户外广告也不少,在我国2006年施行的《户外广告管理规定》中第五条明确规定: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许后鹏说,在申请时,还需要车辆提供有效的行驶证件。

这样的车辆是否可以上路?市车管所检验科负责人表示,该车的广告不仅会给路面上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带来干扰,还会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它属于非法改装,是不允许上路的。该负责人说,路面交警如果遇到该车辆将对其进行处罚,暂扣车辆并勒令将改装部分进行拆除处理。如果是在车上绘制、张贴广告,也必须到车管所办理颜色变更手续,方才可上路。(范海罡)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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