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商品还在保质期内,但是已经变质。近日,市民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保质期内的食品莫名长了虫子,超市却不认账。工商部门表示,买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均可获得赔偿金。
上周,市民杨先生在超市购买了一袋散装糯米粉,回去打开使用时却赫然发现,糯米粉里有黑色的小虫子在爬。“购买的时候我还特意看了一下标签,确定在保质期内,但怎么就生虫子了呢?”感到诧异的杨先生找到了超市要求退货,对方却拒不承认出售的糯米粉有问题。气愤之下,杨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
润州工商部门调解人员当即与超市取得了联系,超市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货,并赔偿杨先生500元现金。工商部门向超市方作了教育提醒,糯米粉等易变质、易生虫食品,即使仍在保质期内,也要时刻关注,以免将不合格食品卖给消费者。
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应的购物凭证,一经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朱倩倩 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