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为在超市买到了生虫的糯米粉,经过积极维权,近日,消费者杨先生获得了超市赔偿金500元。
不久前,消费者杨先生在我市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袋散装糯米粉,回去正打算使用,却发现糯米粉里有小虫子在爬。杨先生感到很奇怪,明明购买的时候注意了一下标签,糯米粉还在保质期内,怎么就生虫子了呢?杨先生找到了超市方,对方却不承认出售的糯米粉有问题。气愤之下,杨先生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润州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与超市取得了联系,超市负责人称已经帮杨先生做了退货处理,并赔偿500元现金。工商人员向超市方作了教育提醒,像糯米粉这种易生虫的食品,或其他一些容易变质的食品,即使仍在保质期内,也要时刻关注,以免将变质生虫的食品卖给消费者。
新《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保存好相应的购物凭证,一经发现问题,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或举报。(朱倩倩 范海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