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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监管办法将会明确防指定、防垄断

发布时间:2014-11-16 01:3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中介收费高,这个话题并不新鲜。日前,记者从市编办获悉,我市即将出台《镇江市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范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年底试行。

近日,市编办组织我市一批投资公司、房地产开发商,召开了座谈会,听取建议。会上,企业向有关部门反映了参与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的种种不合理现象。价格的弹性空间太大

“开价太黑!”一位房地产企业代表反映,一些中介机构是有关部门指定的,打个比方,开价15万元,砍价最低1.5万元成交,有的企业就给蒙了,但实际可能只需要10万元成交。价格的弹性空间太大,对企业影响很大。“就说节能评估,每一家开发商都需要做的,专家评审的费用比出报告的费用还高!”

“按照规定,费用超过30万元就需要招投标。因为这些中介机构都是指定的,很多招投标都是走形式,我们不好说!”一位投资公司代表反映,很多中介服务是垄断经营,使得面向社会的招投标工作变成了“摆设”。

“我们投资公司做项目,需要环评、勘探等可研报告,接触的中介机构,都是向有关部门咨询的,就那么两家,也不清楚究竟行业内有多少合适的企业、资质全不全。能不能做一个比较全面的库,把这些信息向所有的企业公开?” 放开市场,政策需再细化

“《监管办法》制定的内容,围绕开放市场,透明规范,给企业‘减负’,总体是我们企业喜闻乐见的,但很多内容都需要细化。”一位房地产企业代表表示,网络备案能不能强制公示,让信息透明,没有可乘之机,“企业都需要到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能不能在窗口上公示所有中介机构,让市场调控价格,做到公平公正?

“很多中介机构,业务专业性很强,行业上有相关管理规定,尽管费用收的高,但我们无可奈何。如何有效监管他们,是否有法可依?”“原则性的条款很难实施,能不能出台相应细则?例如,对中介服务的质量能不能有个详细的标准,能不能合法的形式把费用定下来?”

“能放开市场,找外地中介机构做服务吗,有没有地方保护主义?”一位来自土地开发公司的代表反映,外地中介机构相对收费合理,服务质量较好,但时间较长。本地垄断中介机构收费高办事速度快,企业有时候等不起只得多花钱。此外,很多项目外地中介机构是不做的,由本地中介机构垄断经营,这就形成了垄断的市场。市编办:天平应向企业倾斜

市编办负责人表示,这份《监管办法》是在借鉴了浙江、海南等省份已经实施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将在法律法规指导下,修改完善,探索试行。法律的天平应向企业倾斜,通过政府部门、中介机构和企业三方的博弈,做到对企业有利,对政府、中介行为形成制约。

他表示,修改后的《监管办法》将会明确防指定、防垄断,同时做到信息公开、价格公开、职责公开。在网络和服务窗口公示企业信息,公示政府价格价、市场调节价,公示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政府部门违规问责、中介机构发生诚信问题,也要公开。(记者 叶明旻)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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