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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香醋成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

发布时间:2014-11-14 23: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中欧“10+10”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试点项目涉及的10个产品,已履行完各自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保护。镇江香醋名列其中,成为我国首批中国-欧盟地理标志互认互保项目产品和“非欧盟产品名称得到欧盟方面认可”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之一。

    据了解,镇江香醋地理标志产品在欧盟得到批准注册,将在欧盟27国获得与欧盟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样的专门保护。欧盟方面将不仅保护镇江香醋的中文名称,同时还将保护镇江香醋翻译成所有成员国官方语言的名称。如出现假冒和侵权,欧盟会依照地理标志专门法来追究相关侵权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镇江香醋生产商的利益。同时,镇江香醋成为中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产品,对推动镇江香醋产品出口欧盟,提高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树立中国品牌形象,也具有重要作用。 (赵顺华 梁和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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