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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餐饮业包厢“最低消费”禁令生效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饭店仍设“最低消费”

发布时间:2014-11-11 23: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上个月,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11月1日起,餐饮经营者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然而,记者以订餐为由采访发现,市区多家餐饮企业仍设“最低消费”。

部分餐馆仍在收包厢使用费

日前,记者来到梦溪路上的田园肥牛店,该店分为普通座和包厢。服务员称,普通座可免最低消费,而包厢则需要达到最低消费额度,小包厢400元,大包厢500元。记者问到商务部和发改委已经明令禁止最低消费,为何餐厅还在要求最低消费时,服务人员表示他们餐厅一直都是这么做,并未收到相关部门通知。

随后,记者又以订餐为由,询问了九鼎湘遇餐厅,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就餐人数达到8-10人,直接可以进包厢且没有最低消费,但是如果人数达不到要求,进包厢至少要消费450元。

在西津渡附近大城小爱餐馆,服务员对记者表示如果要进包厢,按照菜单点菜可以没有最低消费,但是如果按照标准订餐,人均消费必须达到100-120元。随后,记者采访了明珠大酒店,也存在这样的情况。

当然,在记者走访中也发现了不少不设包厢最低消费的商家,如南门大街的俊江南餐厅、九鼎轩火锅(红豆广场店)、海龙麻将鱼等。

包厢各项成本比大厅高

《办法》正式实施,餐饮业取消最低消费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呢?对此,市餐饮协会会长吴荣生认为,八项规定出台,对餐饮业影响很大,为此,许多餐饮行业开始转型纷纷走大众餐饮“亲民”路线,近两年的业内调整中,包厢最低消费的概念已经模糊很多,餐饮企业基本不设最低消费,但不代表每个餐饮店都会实行。

“包厢环境好,从装修到服务的成本都比大厅要高,就像高铁二等座和一等座的道理一样。”吴荣生说,现在多数商家都会合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比如就餐人数达到10人,商家会尽量安排进包厢,如果消费者只有1-2人,还要求进包厢肯定需要额外多支付费用,毕竟占用了过多资源。“目前为止,我们这里还未收到关于餐饮行业最低消费的投诉”,吴荣生说。

《办法》没有相关细则指导

根据《办法》规定,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相关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该《办法》也规定了“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国家级《办法》出台和省级细则发布之间,出现了执法空窗期。

那么,市民遭遇“最低消费”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咨询了润州工商分局负责人朱先生,他表示,以往类似投诉都由工商部门来协调处理,但《办法》中对于各职能部门并未有相关细则指导。“消费者如果遭遇最低消费,可拨打我们工商热线投诉,我们将按照新《消法》相关规定进行协调解决。”(记者 杨佩佩)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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