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原本只需汇款962.5元,可粗心的公司会计却将小数点看成了“1”,向对方汇去96215元,而公司在向对方要回多打款项时遭到了拒绝,无奈只能诉至法院。近日,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粗心会计转账汇款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最终9.5万余元被要回。
原告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合肥某金属材料公司签订了一份产品买卖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约定由被告预付款后提货。后在业务关系终止后,双方进行了结算,确认原告应当返还被告预付款962.5元。原告公司内部随即制作了返还预付款962.5元的审批单,然后交由会计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给被告。
谁知尴尬的是,粗心的会计没有仔细审查,且将汇款金额中的小数点当做“1”,结果实际汇款96215元。而这一错误,直至公司财务人员打印电子银行回单的时候才被发现。公司财务与被告联系,要求返还多付款项,但几经协商终无结果,不得已,原告向丹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95252.5元。
近日,此案开庭,被告并未出庭应诉亦未提供书面答辩状。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缺席作出判决。被告收到判决书后,未提出异议。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履行了返还不当得利95252.5元及承担诉讼费的义务,目前这一案件已经告结。法官提醒,随着电子银行的发展,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因操作失误而造成的纠纷,一旦出现纠纷,维权一定要及时,“因为时间越久,搜集证据也就越难”。(吴飞 刘莉莎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