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面对贫困的肇事者,句容市司法调解人员历时2个多月,7次耐心调解,最终成功化解交通肇事赔偿难题。
今年8月的一天,句容籍村民潘某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在村道上撞上右拐骑摩托车的另一村民蒋某。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蒋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司法调解人员及时介入调解,潘某49岁,句容市茅山镇后潘自然村的村民,家中经济条件非常差,是村里的低保户,每个月都得靠村里救济。
潘某的摩托车几乎报废,没有交强险,当然没有保险赔偿费,受伤住院后,四处借款,才勉强交付医药费。如今,负主要事故责任的潘某要支付蒋某的各类赔偿费共计9000余元,这对潘某来说可谓是天文数字。
第一次来调解室时,潘某还没有伤愈,他对调解员说道:“家里很穷,哪里有钱赔啊,自己有伤都没钱去看,身上仅有几十元钱还是吃饭钱。”潘某一边哭诉着,一边从口袋里缓缓掏出个塑料袋,袋子里最大面额的是十块。
调解员劝说潘某换位思考,同时也希望蒋某从同情的角度考虑,希望减免一些赔偿费。蒋某不肯对赔偿数额做出让步,而潘某也不做任何积极赔偿的努力,前4次调解屡陷僵局。
第5次调解,调解员请来潘某所在村的村书记,村支书带来潘某的困难证明以及每年的收入情况。见潘家确实非常困难,蒋某也流露出同情。见此情景,调解员对潘某说:“老潘,你们为了这事也来了好多趟了,既然主要是你的责任,就应该多少赔些钱出来,对人家也是一种安慰。”对此,潘某向蒋某表示歉意,调解员则再次与蒋某协商,希望他降低赔偿款金额。
第6次调解,终于出现转折。蒋某说,经过与家人的商量,并详细了解了潘某的家庭情况后,愿意把赔偿标准降一半。可就算降一半,潘某还是赔偿不了。调解员只好再做工作,提议把蒋某赔偿给潘某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000多元赔偿款,由蒋某保险公司赔偿后归蒋某所得,不支付给潘某,充当潘某给蒋某的赔偿款。
几天后,潘某东拼西凑来700元钱,并表示,他已想尽了办法,剩下的赔偿款愿意写下欠条,将来还。见到调解员为了这起纠纷调解达7次,且潘某确实经济困难,蒋某最终接受了这笔赔偿款,并表示放弃剩余的赔偿款。这起交通事故纠纷最终成功调解。(汤倩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