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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货款未如愿 点上衣服烧设备

发布时间:2014-11-03 02: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多次索要货款未果,点燃身上的外套扔向对方的机器设备,导致设备部分损毁。近日,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并判处被告杨某罚金1万元。

去年9月25日上午,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化名),前往镇江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索要货款。因一直没要到钱,杨某遂扬言要烧毁该公司的设备。随后,杨某来到数控龙门铣设备车间,将他的外套放入油盘浸湿,用打火机将外套点燃扔向数控龙门铣设备。

杨某的举动很快被在场人员阻止,然而杨某并未停手,他再次将点燃的外套扔向此设备,造成设备部分燃烧后受损。事后经鉴定,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设备受损部分价值9660元。

归案后,杨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且赔偿了上述单位的损失。

庭审中,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表示认罪。杨某提出,他是因多次索要货款未果才采取了过激措施,当时自认为不会烧坏设备。事后,他已赔偿了被害单位的损失,请求法庭考虑量刑从宽。

最终,法院依据被告人杨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了上述判决。(邬兰 王璐丹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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