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双十一节”即将来临,市价格部门日前向全市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网络有陷阱,购物须谨慎”,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要小心谨慎,以防遭受价格欺诈等侵权行为。
市价格举报中心副主任李云坤介绍,近几年来消费者对网络购物中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呈明显增多趋势。但网络市场是一个虚拟市场,没有行政区划,给市场监管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网络上的违法行为尤其是价格违法行为不仅取证难,调查难,消费者维权更难。
如何保护好自身权益?市价格部门提醒,在网络购物时除了要注意理性消费,选择口碑好的网店购物外,还要注重留取消费证据,对关键的价格问题,消费者要注意留取网页截图、聊天记录、电话通话录音、快递签单等证据,以备权益遭受侵害需要维权时有据可查。
此外,目前江苏省各市都定期发布民生价格信息,虽然这些价格信息来源于实体店,与网络上的价格有差异,但仍有较强的参考价值。同样的商品,网络上的销售价格与价格部门发布的价格相差悬殊的要格外慎重,谨防上当受骗。
如果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当遭受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侵害时可通过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向网店所在地的价格部门进行举报。(戴慧 佘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