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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按“五好”标准培育基层法治典型

发布时间:2014-10-28 06:2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丹阳市法治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镇(区、街道)和成员单位按照领导班子好、队伍形象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口碑好的“五好”要求,各自培育1-2个法治创建典型,使本地、本部门基层单位学有标杆、比有榜样、赶有目标。

目前,丹阳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创建了20个单位作为该市的典型,旨在通过这一方式,引领和带动该市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和质效。(祝广洪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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