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拓展基层法治创建工作,丹阳市法治办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镇(区、街道)和成员单位按照领导班子好、队伍形象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口碑好的“五好”要求,各自培育1-2个法治创建典型,使本地、本部门基层单位学有标杆、比有榜样、赶有目标。
目前,丹阳市级层面重点培育创建了20个单位作为该市的典型,旨在通过这一方式,引领和带动该市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全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整体水平和质效。(祝广洪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