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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加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14-10-25 23:1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10月25日,记者从政法部门了解到,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

我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严重后果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优先和重点审核涉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我市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绩效考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我市还将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重大生态文明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问责及纠错、生态环境矛盾定期排查、重点环境问题督察等制度。(刘元平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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