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为身上没有什么钱花,便趁舍友请假回家之际,偷取其放在箱包内的现金,最终在他人的盘问下退出了赃款。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今年5月,在句容某酒店打工的安徽籍员工谢某请假回家,将8000多元工资藏在了宿舍行李箱内。同住在一间宿舍的陶某因为身上缺钱花,便偷偷打开了谢某的行李箱,将里面的8000多元现金占为己有。几天后,谢某从家返回,发现了自己的钱财被盗,遂报警。事件发生后,谢某的其他舍友怀疑是陶某所为,酒店有关负责人找到陶某询问,陶某交代了盗窃行为,并将赃款退还给谢某。当天,陶某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有自首行为,依法判处陶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刘光亮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