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10月14日全市903辆具备营运资格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已全部上交完毕,昨天开始,由市公安、城管、工商、交通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市区范围内进行检查和集中整治,主要针对无牌无证的人力客运三轮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电动三、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禁止非下肢残疾人及其他人员驾驶残疾人机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禁止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搭载乘客这四种行为进行查处。
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条、第119条等规定,电动三、四轮车不能登记注册上牌,不能上路行驶。对上路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车辆予以暂扣;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罚款200元记12分;无驾驶证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余长保 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