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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会饮酒过量致死 同饮者承担10%赔偿

发布时间:2014-10-16 04: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一次与友聚餐的过程中,万某因喝酒过量致死,其家属在悲痛之余认为,与万某一同饮酒者也应对此事负一定的责任,这一要求是否合理呢?日前,此案经丹阳法院调查审理,认为共同饮酒者之间应存在劝告少饮酒、护送照顾等注意义务,因此最终判决共同饮酒者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在朋友圈中,万某自诩千杯不醉,今年年初时,万某与陈某等四位好友进行了一次聚餐,竟在不知不觉间饮下了6瓶白酒以及一箱多啤酒,直至凌晨才结束。离去时,陈某多次劝万某勿再骑摩托车回家,但因万某坚持,也只好作罢。一段时间后,陈某仍不放心万某,于是沿万某回家的方向一路寻找,直至来到乡间一桥下,才发现了倒地不起的万某,于是陈某将万某送回了家中,交给其家人后离去。岂料,万某到半夜时突然呕吐不止,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韦玲 刘莉莎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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