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10月14日,记者从市运管处了解到,2014年度道路客运“两证”审验工作正式开展。自目前至11月30日止,在镇江境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业户、车辆和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业户,须按要求参加审验换证。
市运管处客运科相关负责人戴宁军告诉记者,进行审验换证需准备与从事道路客运经营项目相对应的审验换证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含年审记录及二级维护提醒卡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经年审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车辆类型等级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中级以上)、车辆技术检测报告、承运人责任险保单正本复印件、车辆卫星定位终端安装使用情况登记表等材料。
此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予以审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整改未到位的;举报、投诉及违章未处理的;车辆信息与运输管理系统不符的;驾驶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未及时上报或未妥善处理的。
对年度审验不合格,且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件,并书面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朱彤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