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家住安徽的王女士遇上了一件烦心事,玩茅山时,她在准备由金牛岭索道台阶前往平台观景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受伤,不仅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王女士向法院起诉,要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和金坛市茅山金牛岭索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多元。然而,对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自己的管理范围内,管委会和索道公司存在分歧。最终,句容法院根据事发时拍摄的照片和卫星定位图,明确王女士摔伤的地点在索道公司管理范围内,一审判决索道公司赔偿王女士25%的损失,共计4万多元。
2012年11月的一天下午,王女士与朋友等四人到句容茅山风景区游玩。按照景区游览流程,王女士等四人先是乘坐景区巴士到达茅山顶宫游玩,随后准备由金牛岭索道台阶前往平台观景,在下台阶时,王女士不慎摔倒受伤,当场昏迷,当时两边扶手的高度只到膝盖,无法抓住。经句容市茅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诊断,王女士为右桡骨小头骨折。
随后,王女士在安徽、上海等多家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7万余元。去年7月,经委托,王女士的伤情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去年9月和今年3月,王女士分两次向句容法院起诉,要求管委会和索道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多元。
庭审中,管委会和索道公司均对事故发生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对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自己经营管理范围内存在着巨大分歧。原来,具有“第一福地、第八洞天”之称的道教名山茅山位于句容和金坛两市交界处,主峰及大部分旅游景点在句容境内,还有部分景点位于金坛境内。
管委会辩称,王女士受伤地点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而索道公司则辩称,所有的设施都是经过有资质的建设单位承建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王女士的跌伤与索道公司无因果关系。
为确认事发地点,王女士及其代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两张现场照片,明确了摔伤的地点在索道的台阶,继而出示了一份由句容市民政局提供的情况说明和卫星定位图,证明事故发生地在第二被告索道公司境内的事实。
同时,法院认为王女士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下台阶时负有充分注意的义务,其自身的不慎和疏忽,是造成她摔倒受伤的直接原因,对损害后果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结合王女士受伤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法院确定索道公司对王女士摔伤的损害后果承担25%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王女士自行承担。经审核,法院最终确认了王女士的各项经济损失为16万多元。(刘光亮 刘成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