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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个别银行下周有望执行房贷新政

发布时间:2014-10-12 03: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然而,十多天过去了,《通知》中提到的拥有1套住房并已还清贷款再购算首套的政策,目前在我市尚未正式实施。记者前天从多种渠道获悉,虽然多数银行仍在观望,但有个别银行已在研究相关执行细则,下周有望开始按新政执行。

《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均表示,目前在镇江层面尚未收到相关具体通知。镇江工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总行已经转发了央行与银监会的通知,但详细执行标准尚未下达,“应该快了”。

采访中,有些银行的客服热线对于新政问题,已经开始具体地区具体对待,要求询问当地营业部。记者也了解到,我市有个别银行已经在考虑执行新政提到的“认贷不认房”的规定,下周有望开始实行,但详细、正式的文件尚未下达。镇江邮储银行相关负责人施主任介绍,国庆假期他们就已经按照上级行要求在宣传这件事,按照《通知》执行已经没有太大问题,只是一些具体的细节尚需完善,“按照惯例,应该快了,而且执行标准与央行、银监会的规定应该相差不大”。

对于通知提到的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各家银行也表示,这并非硬性规定,目前我市基本还是按照首套房基准利率、二套房利率上浮10%执行的。对于利率优惠,某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信用、还款能力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利率的浮动会有,“但幅度会很小”。因此,首套房的基准利率打7折,多位银行业业内人士都认为这种情况很难再现。(徐心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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