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为对同事将自己正在充电的手机拔掉不满,便将同事的高档手机偷走泄愤,年轻小伙子范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惨重的代价。近日,句容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2014年8月的一天凌晨1时许,范某和孔某同在句容经济开发区某娱乐会所二楼的吧台内上班。在工作期间,被害人孔某发觉自己的手机没有电,便强行将被告人范某正在吧台充电的手机拔掉,继而插上了自己的手机和充电器。
范某对孔某的行为十分愤怒。不一会儿,孔某有事离开吧台后,范某便将孔某正在充电的高档手机充电线拔掉,将其藏匿于吧台堆垃圾的角落。
范某心想,一来可以报复孔某,二来可以将手机卖掉弄点钱花,可又担心警察会对被偷的高档手机进行定位,于是将手机内SIM卡拔掉扔了,也没敢使用和转移。20分钟后,孔某回到吧台发现手机不在而报警。
经法院审理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刘光亮 任梅子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