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5年前,怀抱着建设新中国的理想,各方代表和爱国民主人士不辞艰险,奔赴当时的北平,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65年来,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个时期,人民政协始终与党和人民风雨同舟、甘苦与共,各级政协委员和广大政协工作者,心系国事,情牵民生,为促进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社会进步,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写下了不平凡的历史。
抚今追昔,历史丰富多彩,经验弥足珍贵。在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之际,特此梳理以下政协知识,让我们在品读中倾听政协前行的足音。
一
政协是什么?要了解它,首先要正确理解人民政协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政协章程》在总纲中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这三句话阐明了三层含义,是对人民政协性质准确、完整、科学的表述。
第一层含义,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这是一个政治概念,从成立时起,人民政协共同纲领、人民政协组织法以及政协章程都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它的参加单位包括了中国共产党和8个民主党派以及无党派人士,共青团、工会、妇联、青联、工商联、科协、台联、侨联等主要的人民团体,我国56个民族、五大宗教团体的代表人物,港澳特邀人士和台湾同胞以及其他各个界别的代表人士,汇集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方面,真正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大联合。
第二层含义,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我国进入社会主义阶段,各民主党派成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中共中央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十七大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主要内容写进报告。
第三层含义,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从诞生之日起就是新中国的重要民主机构。进入新时期以来,人民政协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邓小平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实行互相监督的重要形式。胡锦涛强调,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人民政协的性质决定其地位和作用。《宪法》规定,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60多年来,人民政协作为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概括起来是: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方面人士,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人民政协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政治组织,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有三个最为鲜明的特点:一是广泛性,是由我国各党派、各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组成的统一战线组织。二是党派性,人民政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积极促进中国各党派之间的团结合作。在政协组成上,中共党员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40%,民主党派和各方面党外人士不少于60%,并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领导成员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三是协商性,在协商议事时,人民政协实行平等议事、求同存异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允许和鼓励发表各种意见。关于人民政协的优势,至少有这么几条:一是人才荟萃,智力雄厚,能够深入研究一些宏观的、重大的、深层次的问题。二是代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反映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三是位置超脱,视界宽阔,能够比较客观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是下通各界,上达领导,能够发挥民主渠道作用。二
政协干什么?这需要我们搞清政协组织的主要职能。《政协章程》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简称政协的“三大职能”。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即我们常说的协商于决策之前。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存在与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通过协商,可以广泛听取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意见,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协商,可以增进理解、扩大共识,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通过协商,可以发现和集中群众的智慧与经验,依靠群众的力量克服困难、解决问题;通过协商,可以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发展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习近平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要求,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切实提高协商实效。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即我们常说的监督于执行之中。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人民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既包括统一战线组织内部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互相监督,也包括各界代表人士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有组织的监督。人民政协包括了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人士,能够充分反映社会各个方面的看法;人民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能够提出切实的深刻的意见;人民政协是国家政治体制的组成部分,其监督活动既有规范的形式,又有制度的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听到来自不同方面的意见,有利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又一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一致的,但又不等同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不仅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拓展和延伸,而且是对这两大职能的整合与升华。一般说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以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重大问题为中心议题,以各级领导机关为具体对象,以会议为主要形式,并依据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而参政议政的范畴相对广泛,政协开展的各种视察、调研、提案、建议等都是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它广泛调动了政协各参加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了政协的整体优势和工作的主动性。三
政协怎么干?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也就是人民政协运行的工作途径,包括会议制度和经常性工作两个方面。
(一)会议制度。会议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和政协委员发挥作用的基本形式。主要有:全体委员会议制度、常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和秘书长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等。除此之外,还有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召开的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研讨会等。全体委员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参加,是政协履行职能最高层次的形式。常委会议一般一个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常委参加。这两种会议是委员们反映情况、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最主要的场所。特别是在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党政领导、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要到会议上来参加讨论、听取意见,政协委员可以在会上面对面地向领导同志反映情况、建言献策。
(二)经常性工作。人民政协的经常性工作是指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闭会期间,按照《政协章程》有关规定,组织委员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主要有:
1.学习工作。政协的学习工作,除了我们一般讲的学习的共同性之外,还有它特殊意义的地方。主要是,通过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有利于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加强团结,特别是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政协的学习工作有着自己鲜明的特点:一是坚持自愿和“三自”的原则,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二是坚持“三不”的原则,即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
2.提案工作。提案工作是一项最具政协特色的传统工作。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委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的基本要求是:反映大事、案情清楚、言之有据、建议具体、一事一案。在提案选题上,应该抓住“三点”,即经济社会建设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难点。在提案办理上,应加大办理力度,推动政府“开门办案”,建立“办理前有沟通、办理中有协商、办理后有回访”的“三见面”办理模式。
3.委员视察。视察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项政治活动。视察是政协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对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进行巡视察看,资政建言。它也是委员了解情况、研究问题、学习提高的重要方式。政协成立初期,并没有开展视察工作。这项工作是毛主席倡导开展起来的。多年来,视察工作在探索中发展,强化了委员视察资政建言功能,提出了委员视察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任务,突出了委员视察的民主监督作用。视察工作具有选题广泛、参与面大、目的明确、类型多样、形式灵活等特点,在政协履行职能和委员履行职责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4.专题调研。专题调研是政协和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必要准备和基础性工作,同时也是政协参政议政的一种重要方式。所谓专题调研是指以政协专委会为依托,以课题为纽带,广泛组织政协委员,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建议。专题调研要在研究上下功夫,研究工作决定着调研水平的高低和作用的大小,要在调查的基础上深入进行研究,以提高建言立论的质量。同时要让调研成果充分发挥效益,“果”尽其用,既注重使之转化为政协大会发言、提案等履职形式,也要注重追踪问效推动其落到实处。
5.反映社情民意。社情民意是指社会生活的基本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愿望。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这项工作是李瑞环同志提出的。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需要准确把握政协信息的政协特色,特别是要重视反映其他渠道不易掌握、不易反映、难以得到的情况和意见;反映统一战线内部成员的看法,包括各种不同意见;反映各个界别和特殊群体的需求,包括那些人数不多但需要合理兼顾的意见。另外,社情民意与政协其他履职形式相比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直通车”优势,其报送的对象主要是党政领导和部门同志,更容易得到高层的关注和重视。
6.港澳台侨和对外交往工作。政协港澳台侨工作主要是促进人民政协的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政协对外交往工作则是我国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根据中央的外交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国家的外事活动。20世纪50年代初,毛主席明确把“协商国际问题”作为政协五大任务之首。这些年,人民政协融官方外交与民间外交于一体,形式灵活多样,把公共外交作为政协对外交往工作的主线。
7.文史资料工作。这项工作是指政协根据统一战线组织的特点,进行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资料的征集、研究和出版工作。主要是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独特功能。政协的文史资料与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历史资料相比,有着较大的不同,就是它本身具有“三亲”性(是历史当事人、见证人和知情人亲历、亲见、亲闻的第一手资料)、统战性和民主性。 (蓝边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