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9月19日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获悉,我市《扶持道德(劳动)模范(好人)创业就业实施办法》近日进行了修改完善,优化了享受政策的对象范围、帮扶措施,道德模范等可享受多项创业就业帮扶政策。
实施办法规定,帮扶对象包括全国和江苏省道德(劳动)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榜”上榜好人、镇江市道德(劳动)模范、“大爱之星”。
据了解,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对未能就业的道德模范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通过公益性岗位实行托底安置,直到其就业为止。而灵活就业的道德模范可享受3-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未就业的道德模范自谋职业的,则可享受2000元的实物帮扶补贴。
有创业意愿的道德模范可以享受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关技能培训课程。市就业中心将对自主创业的道德模范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初始创业补贴。同时提供不超过30万元的免息创业贷款,使用期限3年。而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到私营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000元的升级补贴。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的,优先予以申请认定考核,并给予15万-30万元的建设补贴。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还将通过“创业群英会”等活动,对自主创业的道德模范优先予以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创业先进人物评选活动,并在我市“创业明星”评选中予以加分。(张宇 沈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