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深圳:防火门仅一半靠谱 消防局拿钱后放行

发布时间:2014-09-15 18: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据新华社9月14日电收钱放马“不合规”消防工程,向工程“推荐”消防产品获利,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7人因图利任火患“潜伏”。日前这一腐败窝案已全部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已被陆续移送审查起诉。

受贿少则几万多则几百万

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处长朱某添、副处长李某亮以及工程验收科、消防产品检验科工作人员等5人涉嫌受贿罪,另有2人涉嫌贪污罪。受贿金额低则几万元,高则超过百万元。

2009年,在深圳市消防局建审处工程验收科科长余某某的帮助下,某公司在深圳市南山区开发的大型综合楼盘的消防项目顺利通过验收。为表感谢,两年后,余某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享受高达100多万元“优惠”。

收钱后放行“带病”防火门

某消防产品公司的业务经理在接受调查时称,该公司生产的防火门“质量很一般,只有50%的合格率”,在消防部门来抽检时,他挨个去敲,听到声音是实心的就停下,前来取样抽检的建审处副处长李某亮心照不宣地就这个门进行抽检。“这就是送钱后达成的默契。”

“由于消防工程验收时间早晚、整改时间长短,可能会影响楼盘开盘、商场酒楼开张的时间,一旦验收不合格,施工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要支付投资利息,经营方也要损失营业额,因此给消防工程验收提供了寻租空间。”办案检察官说。

消防“推荐”成业内潜规则

在现实中,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推荐”、“暗示”已成业内公认的“潜规则”。

某公司为获得朱某添对公司消防产品的宣传推广,同时获得某楼盘防火门消防工程的竞标资格,向朱某添行贿,顺利中标近千万元的消防工程。开发商认为:“建审处处长推荐的厂商,后续消防工程验收肯定能处理得很好。”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