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道路旁种植的各种花草树木,也有人打歪主意。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刑事盗窃案件。
位于句容市白兔集镇附近的沪宁高速公路旁的一排榉树已经种植了不少年头,棵棵胸径都在10厘米以上。2013年11月初的一天,附近居民发现这些树木全都不见了,现场只留下一个个大坑。当地派出所经过侦查,发现张某伙同他人盗窃了11棵树,价值3000多元。
正当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抓捕时,尝到甜头的被告人张某准备再大干一起,瞄上了位于句容市白兔集镇附近严某种植的槐树。2013年11月18日晚上,张某伙同他人在盗挖严某种植的槐树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清点已被挖出的槐树共计76棵,价值人民币3300多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王坤 李艳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