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4”项专项整治事项和省委八大专项治理行动,经市委研究,决定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方面,开展新一轮十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镇江市新一轮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予以公布,同时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1—89667360,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评判(主要受理内容:对新一轮十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镇江市新一轮十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7+4”项专项整治事项和省委八项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市实际,从前一阶段征求意见、查摆问题中梳理出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两个方面,组织开展新一轮10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围绕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共四项)
1.行政审批事项过多、程序繁琐专项整治(12月底前完成)
按照省委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基层群众、企业反映审批时间长、程序多等问题,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洪水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参与,组织开展 “公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完成5张清单和1个平台建设,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权力,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2.市级机关部门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 “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10月底前完成)
按照省委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 “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中梗阻;为官不为、乱作为”等机关病,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健牵头,市纪委、市政务服务办、市法制办、市物价局等部门参与,重点整治机关部门庸懒散拖,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效率低下、“中梗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收费、轻监管,有好处抢着监管、没好处不监管;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及作风粗暴、吃拿卡要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创造力,规范执法和政务服务行为。
3.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10月底前完成)
按照省委开展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中出现的转变场所、换方式等违规违纪行为,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孙健和市委常委、秘书长李雪峰牵头,市纪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接待办、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与,严肃查处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违规违纪问题。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整治(今年年底前完成“在编不在岗”专项整治;明年年底前完成超编、超职数配备整改消化工作)
按照省委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人浮于事”、“吃空饷”等问题,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蒋建明牵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委组织部牵头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整改消化、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规范清理工作,具体负责县处级干部超职数配备整改消化以及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在企业兼职(任职)等清理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党群部门(单位)、市人社局负责政府部门(单位)处级以下干部在编不在岗、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的清理工作;市编办负责超编制进人、“吃空饷”、人员编制和核定领导职数的认定;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办理虚报冒领空饷的缴库手续,指导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二、围绕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共六项)
1.生态环境专项整治(12月底前完成阶段性目标)
按照省委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围绕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污染、水污染等问题入手,重点就城区“两片区”(谏壁地区、西南片区)和“一湖九河”综合环境开展专项整治。由市政府副市长胡宗元、雷志强牵头,市文明办、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工商局、“三山”管委会、文旅集团等部门参与,加快推进“两个片区”和“一湖九河”综合整治。
2.拆迁超预期安置专项整治(10月底前完成)
针对群众反映拆迁安置超预期、过度时间太长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由市政府副市长雷志强牵头,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建产业集团、市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参与,对征地拆迁、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超预期安置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切身利益。
3.城市管理违法建设、占道经营、工地扬尘等专项整治(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针对城市乱搭乱建、摊点乱摆、工地乱象等影响城市环境的“三乱”问题,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倪兴余牵头,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部门参与,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集中力量拆除违章建筑,实行“街长制”,加大对主要路段、公共场所周边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对施工场地建筑材料堆放、扬尘噪音污染、运输车辆散落污染物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4.医疗卫生、教育不正之风专项整治(10月底前完成)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不正之风,由市政府副市长胡宗元、曹丽虹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部门参与,重点对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疗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人员开单提成、医疗卫生人员收受回扣和红包等行为及有偿家教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5.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12月上旬前完成)
按照省委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久拖不决、信访遗留问题,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精神,由市委常委、秘书长李雪峰,副市长、公安局长倪兴余牵头,市纪委(监察局)、市“两办”督查室、市信访局等部门参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梳理信访积案,逐案明确责任主体,一项一项落实化解任务。
6.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9月底前完成)
按照省委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要求,针对涉困难群众、涉农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由市政府副市长胡宗元牵头,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参与,重点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社会救助和救灾资金、强农惠农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提交有关部门问责查处,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和处置中营私舞弊、获取私利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