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多数人认为小偷一般是在晚上作案较多,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入室偷东西容易被发现。但就有这么一名窃贼,专门趁农户白天家中无人,驾驶三轮摩托车流窜于农村,连续实施盗窃作案6起,共窃得现金、黄金首饰、家电等财物,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0668.75元。近日,句容市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马某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驾驶摩托车流动作案
去年10月,马某某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石狮某地出发,经郭庄金星往东前往句茅路某村一农户家。他从该农户家的窗户爬进去,偷盗了一台康佳牌电视机和360元现金。次日清晨,马某某再次驾车来到该村,在该村一农户家中偷了“4瓶蒙古产的白酒、一条金项链、一副金耳环还有一条银项链。”
两次作案得逞,马某某心里特别高兴。由于农户忙于在农田耕种作业,或外出忙于其他事情,白天几乎没有人在家留守,让马某某觉得有机可乘。去年10月份的一天早上,他又驾驶摩托车来到宁茅路南边某村,入户偷盗现金2200元。专门在农村“白日闯”
多数人认为小偷多选择在晚上作案,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入室偷东西容易被发现。而多次盗窃成功的马某某,则反其道行之,他认为农户防范意识差,偷盗钱物比较容易。现在的农民白天忙于耕种,年轻人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几乎都是老人和小孩,而小孩白天也要上学,因此,白天盗窃,农民也不太注意。
打定主意的马某某更加疯狂,一次次把作案地点选择在农户家里,时间全部在白天。去年10月,马某某又在一农户家里偷盗“1个黄金手镯、1整条红南京香烟和3包玉溪香烟。”去年11月,马某某在宁茅路南边的一个农户家中,偷了2000元和20元硬币、4包香烟。不久,他又来到该村,在一农户家偷盗了100元硬币。
马某某将偷来的“黄金项链、手镯、耳环”卖给了他人,香烟和酒则自己消费。
随着多名丢失钱物的群众向公安机关报警,去年12月29日,犯罪嫌疑人马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马某某采取“攀爬院墙、破坏窗栅、钻窗入室”等手段入室盗窃,共窃得现金、黄金首饰、家电等财物,涉案财物合计价值20668.75元。(朱凌雁 郝杨 胡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