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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详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要点

发布时间:2014-09-01 03: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出台以来,市地税部门通过加大政策宣传、简化办理程序、优化纳税服务等举措,科学有序地推进税收优惠落实。但在近期开展的专项政策效应评估和12366服务热线税情分析中,市地税部门发现部分纳税人对享受优惠的条件、申报优惠的程序还不清楚。近日,记者就一些热点问题,采访了市地税相关部门负责人。

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问: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答:自2014年度申报纳税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

问: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答: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自预缴环节开始享受优惠,并在汇算清缴时统一处理。

市地税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熟悉并真正享受税收优惠,拟于近期通过EMS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定向寄送税收宣传材料,减少政策宣传盲区和死角,以不折不扣的服务举措落实税收优惠。(赵森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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