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牟利,“90后”女孩王某在未经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伙同他人通过他人工厂代加工生产标有“圣象”、“Power Dekor”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地板,销售金额达到8万多元。这一切,都从她找不到工作而投奔在北京的姐姐开始。前天,丹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王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45000元。这是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丹阳法院民三庭继成立以来,审理的首起涉及知识产权类的刑事案件。
“圣象”、“Power Dekor”等商标品牌,都是属于丹阳大亚集团使用的驰名商标,在国内地板市场拥有较高的知名度。被告王某为黑龙江人,高中文化,无业。去年3月,王某到北京投靠姐姐,因为一个多月时间里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她便跟着姐姐一起做地板生意。
去年5月至10月间,王某未经大亚集团许可,伙同他人加工生产标有“圣象”、“Power Dekor”等注册商标标识的地板,并化名“王梦”,通过电话联系后,将上述地板分三批销售给山东烟台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其中含两种型号的地板300多包,非法经营数额8万多元。王某当庭表示,她从中获利2000多元。由于之前法律意识淡薄,希望法庭能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王某当庭认罪,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除上述判决外,对王某尚未退出的非法所得继续追缴,销售出去的假冒注册商标地板予以没收。
记者随后了解到,去年丹阳法院共审理知识产权案件66起,而今年已审理知识产权案44件。(刘丽莎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