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记者8月27日获悉,今年9月,丹徒区政府将出资为辖区内65岁以上的老人送一份保险。这意味着,自去年京口、润州、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建立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后,由政府买单的“65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市区实现了全覆盖。
“今年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分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两种。”记者从市老龄办了解到,统保对象为市区户籍(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且2014年6月28日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等五类老年群体,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统保对象为市区户籍且2014年6月28日年龄满65周岁及以上的非困难对象,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投保期内,年保金额为50元的,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最高获赔3万元,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3000元;年保金额为5元的,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伤残,最高获赔3000元,因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最高赔偿300元。
“除符合政府统保的市民外,其他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可以自费投保。”据介绍,自费投保的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每人每年自费投保份数不超过2份。记者了解到,政府统保范围内的老年人又参加自费投保的,在发生意外伤害时,可按规定同时进行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的理赔。
据悉,政府统保的保险有效期起止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2015年6月27日;自费投保从缴费之日的第2天零点起计算起保时间,有效期为1年。
今年自费投保地点包括:市区范围内各社区、京口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润州区怡家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嘉和养老服务信息中心、镇江市老年活动中心、中国人寿京口支公司。有投保需求的市民可自行前往办理。
“截至今年5月底,市区16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承保率为52.64%。”市老龄办主任陈正革表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有两年期的理赔追溯期,这意味着,去年遭遇意外伤害的老年人,今年仍然能够凭相关证明享受理赔。(王洁 杨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