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去年6月,市民政局与中国人寿镇江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国寿”)签署保险协议,正式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市区十余万老年群体一旦发生意外,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保险理赔。然而实施一年来,市区仅有一百多人次实现保险理赔,这项免费的“贴心”保障并未实现效用最大化。
知晓率不高,去年发生意外仍可理赔
“去年政府投入70余万元为市区的11.14万老人购买保险,但截至5月底,只理赔了161人次,共赔付31.6万元。”在市民政局,老龄办主任陈正革告诉记者,在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凡是市区户籍(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低保、失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这五类困难老年群体的购买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的最高保险金额为3万元;而市区户籍、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保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发生人身意外事故时最高可获得3000元的赔偿。为了确保这项惠民举措发挥最大效用,去年以来,民政部门共发出11万张告知书,并通过群发短信、媒体宣传等方式提升知晓率,但在实际生活中,许多老人并不了解自己已经被保险了。“去年的保险赔付率只有42.4%,而我们预期的赔付率是60%。”陈正革表示,考虑到老年群体的特殊性,意外险有两年的理赔追溯期,这意味着,2013年度承保的老人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在今年仍可获得理赔。
采访中,陈正革表示,为了扩大受益范围,除政府统保的困难老年群体外,其他居住在市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均可自费投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每人每年最多投保2份,但很少有老人愿意自费投保。“去年镇江市区的保费为74.55万元,其中只有4万元是自费投保的金额,换算下来,自费投保的人次不足800。”在陈正革看来,自费投保的金额并不高,对老人而言却是一份双保险,“即使是政府统保范围内的老年人,参加自费投保后,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时,可按规定同时进行政府统保和自费投保的理赔,赔偿力度还是很大的。”
9月起丹徒参保,市区实现全覆盖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27日,2013年度的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到期,今年镇江市民政局继续与国寿合作,为市区范围内2014年6月28日年龄满60周岁及以上的困难老年群体,以及2014年6月28日年龄满65周岁及以上的非困难对象免费投保。“目前已为市区范围内的11.05万老年人投保,共投入72万元。”据陈正革介绍,政府统保已于今年6月28日正式生效,愿意自费投保的老人或单位可到市区范围内的各社区(村)、京口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润州区怡家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嘉和养老服务信息中心、镇江市老年活动中心,以及中国人寿京口支公司自行办理。
理赔服务是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陈正革表示,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直接到国寿柜面报案或立即拨打中国人寿客服热线95519,“如在江苏省外出险,请立即拨打02595519报案,国寿会联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开展相关理赔工作。”
此外,在市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中,并不涵盖丹徒区。但记者从民政部门获悉,今年9月底前,丹徒户籍的老年群体也可享受到免费的保障,至此镇江市区将完全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广大市民如果需要了解参保情况,可拨打咨询电话8441909。(李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