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区域

老人赡养起纠纷 子女一起成被告

发布时间:2014-08-27 04: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句容开发区司法所法律援助站援助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事人江某年逾七旬,此前外出打工,靠做保姆维持生计。年老体弱后回到家中,却为生计犯了难,子女因为赡养费事宜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村委会多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句容开发区司法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与江某取得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在调解无效后,司法所果断将几个子女一并纳入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考虑江某诉求,帮其进行了诉讼代理。最终,法院判决江某子女共承担每月1000元的赡养费。(段艳 徐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