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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走进社区宣传物管条例

发布时间:2014-08-27 04:0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东岳巷18号大院和凤鸣新村小区是由社区牵头、居民自治的小区,每年每户180元的物业费由社区收缴,用于小区的安保和卫生,然而物业费的收缴一直是个难题。今天是全国律师咨询日,为了让居民对物业管理相关内容更加了解,昨天上午,宝塔路街道凤鸣新村社区邀请专业律师前来为社区居民普及物管条例。

昨天上午9点半,在凤鸣新村社区三楼的会议室里,东方之光律师事务所刘东霞律师走进会议室,和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能拒绝交物业费吗?”刘东霞以居民最关心的话题开始了讨论。居民们议论纷纷,各执一词。不少居民觉得房屋有质量问题,物业就应该协调解决,如果解决不好,可以不交物业费,以此要求他们尽心尽责。“其实这样是不可以的”,刘东霞说,房屋质量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问题,所以不能拒绝支付物业费……这场别开生面的宣传会中,刘东霞举出了很多个实例,有理有据地向居民们阐述物业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缴纳物业费的重要性。(吴翔 曾海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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