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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严把“四关”规范镇区招投标行为

发布时间:2014-08-25 23:32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以来,丹阳市坚持严把“四关”,以制度促规范,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

    主要措施包括:一是严把交易审批环节。各镇(区)建设工程招标、货物采购、网上竞价等交易业务,都必须由镇(区)领导小组审议决定并经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备案后公开交易。二是严把信息发布环节。各镇(区)发布的交易信息,除产权交易必须在媒体发布外,还必须按规定在当地政务公开栏、镇(区)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信息审查把关,确认无误后,方可对外发布。三是严把招标文件编制环节。各镇(区)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参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范本操作,预算编制力求科学合理。四是严把开评标程序环节。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实现开评标全程录像“痕迹化”监督,同时邀请镇(区)人大、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全程参与监督,全部开评标过程以及招标结果透明阳光。(方欣 束朝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耿业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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