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句容人张某在酒店请人吃饭,席间,朋友间冲突损坏了部分餐具,张某赔偿损失后产生报复心理,竟然撞碎酒店大门。近日,句容法院审结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案件,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请朋友到句容市某酒店吃饭,席间两朋友发生争执,并起了肢体冲突,损坏了部分贵重餐具。为平息纠纷,张某与酒店协商赔偿事宜,并当场赔付3000元了结此事。
晚宴结束待客人散去,张某越想越觉得生气,遂兴起报复的念头。他驾驶轿车,故意撞坏了酒店自动玻璃门。
张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经价格认证部门鉴定,被损坏的自动玻璃门价值9000元。张某全额赔偿了酒店损失,并取得酒店负责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其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张某未提出上诉。(景泊 徐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