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看准了医院人多且携带大量现金的特点,张某频频将黑手伸向了病患。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据了解,年近50岁的张某没有正当职业,曾因在医院内对病患实施盗窃,被安徽省来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2013年11月刑满释放。出狱后,他不思悔改,再次对病患动起了歪脑筋。
2013年12月的一天上午,唐女士在句容某医院就诊。张某乘其不备,将唐女士皮包中的钱包偷走,盗得4800元现金。
2014年3月的一天,张某在该医院窃得被害人朱某500元现金后,被朱某当场发现并报了警。随后,张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期间,张某先后在句容市医院、溧水县医院等地盗窃作案6起,窃得人民币9450元。案发后,被盗赃款3025元已追回并发还被害人,尚有赃款6425元未追回。(刘光亮 任梅子 景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