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新闻调查:镇江P2P行业处于监管“空白”状态?
三大监管部门均称无监管权

发布时间:2014-08-22 19: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8月20日上午,市民记者“greentea”在金山网镇江论坛发帖询问“镇江P2P网络借贷收益年收益率在12%-20%不等 ,这么高的利息可信吗?有没有市场监管?存在怎么的风险?”该帖一经发出,迅速引起市民的关注。8月20日、21日,本网记者及2名市民记者通过电话采访及现场采访两种形式,分别采访了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镇江市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分行三大监管部门,了解镇江P2P行业的发展现状等信息,他们均表示对该行业无监管权限,不太了解相关情况。

百度百科中介绍到,P2P网络借贷平台,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P2P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8月20日上午,金山网市民记者汇集了部分市民所关心的有关镇江P2P行业的相关问题。“开办P2P网贷有什么门槛?如何鉴别P2P的合法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P2P收益高合法吗?有监管吗?P2P收益如何保证?有担保吗?如果收益不能保证怎么维权?”“市民投资P2P的程序或者手续合法吗?有网络和现场两种,都适用吗?”“镇江目前有没有出现P2P行业圈钱跑路的现象?如果出现了,受害者应如何维权?”……针对以上问题,本网记者随即发传真给镇江市银监分局网络发言人预约相关采访,该工作人员回复称,“跟领导汇报后,了解到银监分局负责银行金融相关的监管,P2P行业不属于其监管范围,无法回答相关问题。”

随后,记者又通过电话与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办公室联系,预约相关采访。一位施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前阶段他们组织含有P2P网贷或理财业务的公司进行座谈,主要是针对业务这方面,因不是监管部门,其他方面的不太清楚。当记者表示想进一步了解座谈内容时,他称负责该项座谈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预计下周才回镇江。

8月21日下午,金山网市民记者“greentea”、“昭明文选”与记者先后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登记注册处和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分别了解P2P行业在镇江注册情况及P2P行业的发展现状等信息。“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镇江工商局登记注册中公司名称含有‘投资’,经营范围中含有‘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等的公司,有500余家。”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徐晞凡告诉记者,镇江市登记注册的公司中,无论是名称或者经营范围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中含有“P2P”或“网贷”字样。自今年3月份工商登记改革以来,所有类型的公司登记注册都呈现上升趋势,投资咨询类公司注册量呈现上升趋势。他说,“投资咨询类”公司只能提供有关投资的相关咨询工作,不能经营P2P理财或者网贷。对于镇江哪个部门来对P2P行业进行监管,他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讲也没有明确规定。

“金融办主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对于P2P行业的相关情况,没有监管权。”镇江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副处长成楠告诉记者,根据 “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像典当行业归商务局监管,担保公司归经信委等,像类似于“影子银行”的P2P理财或网贷类公司目前则处于“真空状态”。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文件 ——《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文件还未出台。

当市民记者“昭明文选”反映镇江一家投资理财公司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财产被法院冻结,投资人的钱无法挽回时,成处长则建议投资人可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处副处长徐晞凡以个人角度建议市民,在投资理财或参与网络贷款时,要选择可靠的公司,年利率过高的理财或网贷,要慎重考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市民记者 张鹏  刘元斌  金山网记者 张晨霞)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徐伟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