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因为许多市民对酒后驾驶摩托车存在误区,记者8月21日从京口警方获悉,近期京口交警大队在解放路健康路口设点开展“利剑3号”交通治安整治行动以来,查处的酒后驾驶摩托车比酒后驾驶汽车还多,前者所占比例高达80%。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摩托车也同样属于酒驾,比酒后驾驶汽车的危害更大,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相同的处罚。
“从最近数据上,我发现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比例非常高。”8月21日,京口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京口交警大队在解放路健康路口设点开展“利剑3号”交通治安整治行动5天以来,9起涉酒驾车中,有2起是小型轿车,7起是摩托车,竟然有80%的案件涉及饮酒后驾驶摩托车。
为什么“酒摩”会这么多?“目前,被交警部门查到的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司机中,大多数认为可以酒后驾驶摩托车。”京口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张久召介绍说,主要是因为市民对酒后驾驶摩托车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受到和汽车驾驶员酒驾相同的处罚。”市民如酒后驾驶电动摩托车,同样也要受到处罚。
“酒后驾驶摩托车,比酒后驾驶汽车的危害要大得多。”张久召说,摩托车只有两个轮子,稳定性比汽车差多了。在没有喝酒的情况下,开摩托车就比开汽车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酒后驾驶摩托车,更加危险,“上个月,在本市牌湾发生的一起一死一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就是酒后驾车,教训深刻。”
“喝酒后一吹风,酒劲很容易上头。”8月21日,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很多摩托车司机表示,开摩托车的人喝过酒后大多喜欢开快车,四肢也不听使唤了,很容易摔倒和发生碰撞。
“喝多了的人摔倒在地,根本没力气爬起来,躺在道路上十分危险,如遇车辆经过很容易被压到。如发生碰撞,容易造成车毁人亡。”(景泊 钟瑞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