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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开发区法院建成“阳光司法中心”

发布时间:2014-08-14 22:5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8月14日上午约10时,接到举报电话的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法警陆文尤,在大港街上抓一个躲避债务的“老赖”。而这一执法现场,在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分管副院长一目了然,并通过视频进行远程执法指挥。该院副院长李平波告诉记者,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查询室和执行指挥中心系全市法院系统首家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阳光司法中心”。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司法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取得明显成效。8月14日上午开发区法院举行的司法公开工作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就包括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阳光司法中心”。“阳光司法中心”既可以实现对全院21个法庭的庭审直播,也可以实现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还可以对现场执法全程监督。

    8月14日上午与陆文尤一起外出执法的还有两名法警(按规定一人不能执法),其中一名民警携带有执法仪,执法过程通过执法仪传输回“阳光司法中心”。陆文尤说,执法仪不仅可以规范执法人员的言行,还能通过执法仪接受“阳光司法中心”给予的政策法规等指导。

    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阳光司法中心”更有利于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今年以来,开法区院公开裁判文书1555篇,占全市基层法院上网公开文书总量的25%。同时,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技术处理工作。对拟上网裁判文书一律使用“裁判文书上网审查系统”隐去当事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相关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二是层报审批工作。对拟不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层报分管院长审批。执行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保障,开发区法院全程公开执行信息供当事人查询,当事人可以跟踪案件。(陈萍萍 余宽平)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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