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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区孤儿生活费提标 107个孩子受惠

发布时间:2014-08-14 02:1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民政局发布提高市区孤儿生活费标准的通知,市区(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南山联合社区、丹徒)范围内,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到1520元;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由2013年的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到1100元。此次提标,将惠及市区机构养育孤儿78名,社会散居孤儿29名。

    新标准从今年7月起正式施行,机构养育孤儿生活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比例承担,并由区慈善总会负责打卡发放。(蔡萍 杨泠)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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