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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4-08-11 16:0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镇江市财政150万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公益活动

  金山网讯 为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引导我市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今天(8月11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镇江市2014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发布会”。据介绍,市财政从市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15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社会组织的运营、发展和公益项目开展。活动实施周期为6-9个月,实施流程包括项目征集(2014年8月11日-8月27日)、项目评审(2014年8月28-9月14日)、项目实施(2014年9月15日-2015年6月15日)等步骤。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获悉,本次活动项目申报范围分为4类:一、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孤儿、贫困户等特殊群体开展的“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慈善项目;二、按照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和方法开展的各类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三、助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营造社会组织发展范围,推进公益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组织发展的专业服务项目;四、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项目。

  满足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进行申报:一、在市级、辖市(区)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满1年的需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二、社会组织内部的组织机构健全,具备专门团队负责项目动作,并能广泛整合志愿者资源;社会组织拥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的优先;三、有相应的自筹资金配套所申报的公益创投项目的优先;四、有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场地等必备条件;五、有健全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帐号;六、有项目实施的经验和良好信誉(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先)。

  在项目征集期内,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通过市民政局官网(http://mzj/zhenjiang.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中下载活动实施方案及项目申报书。市级社会组织项目申报至市民政局,各辖市(区)项目申报至各辖市(区)民政部站,经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初审后统一报送市民政局。

  发布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朱建禾介绍,对于申报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者,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未经主办方同意的,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单位、个人转让项目。投诉举报电话:84425393。

  在项目实施阶段,本网将对项目进行跟踪报道。(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曾云 记者 解斐)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许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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