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一直存在,晚上开车,很多司机朋友最讨厌的行为就是遇到乱用远光灯的情况,对面一道刺眼的灯光照射过来,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一时看不清前方路面状况。昨天(8月10日)晚上,“利剑2号”集中整治行动的第三天,记者跟随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展开了一场夜间机动车使用灯光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六普、牌湾、健康路和大东4个检查点,2小时查处滥用“远光灯”车辆105起。针对乱用远光灯的情况,现场让司机下车体验被自己远光灯照耀后的感受,直观体验、加强司机的印象,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使用“远光灯”的理由花样百出
昨晚8点,在天桥支路和南门外大街交叉路口,记者发现,虽然道路照明条件很好,依然有很多驾驶员开着远光灯一路疾驰。
8点05分,一辆尼桑本地牌照轿车开着远光灯从远处驶来,交警支队润州大队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刚才过来时对面有辆车开着远光灯,太刺眼,所以我也把远光灯打开了,想让对方关掉的,后来自己倒忘记关了,真的很抱歉。”当事驾驶员说道,“自己有十几年的驾龄了,在开车时,遇到对方开远光灯时也相当反感,所以自己也很反对滥用远光灯。”
随后的5分钟内,又有两辆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被交警拦下。“刚在高速上行驶时开远光灯的,下来后就忘关了。”“刚才有段路没有路灯,就把远光灯开了,到这边后没有及时关掉,真不好意思,下次一定注意。”“刚拿到驾照没多长时间,坐在车里面很难注意自己的远光灯是不是开着,不好意思啊,我接受处罚。”被拦下的司机对民警解释道。
体验式教育--司机亲身体验远光灯造成的视觉盲区
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司机,除了罚款100元和扣1分外,还对司机进行了“体验式教育”。交警安排当事人正对着自己的车打开远光灯,体验滥用远光灯造成的视觉盲区。
对于这一举措,交警部门解释道,此举是为了通过让司机下车感受一下被自己车灯照耀后的方式,直观体验、加强司机的印象,起到更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那些开远光灯的是真可恨,照得都看不见前面的路况。”提及“远光灯”,路过的市民显得深恶痛绝,不光是开车的看不清路况,骑自行车、电动车和行人同样被远光灯刺的看不清路,司机、市民都表示遭遇过“远光灯”,并对这种滥用“远光灯”现象表示气愤。
交警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司机,相较于近光灯,远光灯光束集中亮度高,照射距离最远可达上百米,主要用于夜间照明条件不好的情况,城市道路基本不需要使用。远光灯会车可导致车主瞬间盲视,存在视线盲区,对于被照射驾驶人产生极大安全隐患。而面对远光灯,驾驶人对于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产生误差,容易发生误操作,此外,后方车辆使用远光灯,也会影响前车后视镜,驾驶人很难判断后方交通情况。(镇江报业全媒体通讯员 何志斌 记者 解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