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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荣获“江苏省诗词之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4-08-09 01:2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日,从创建“中华(省)诗词之市”总结表彰暨动员部署会议传来喜讯,我市获“江苏省诗词之市”,丹徒、京口、润州三区获“江苏省诗词之乡”称号,市园林局、中华路小学等21个单位获江苏省诗教先进单位。

    市政协主席、市“中华(省)诗词之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国忠参加会议。他说,要充分认识开展诗教和创建“中华诗词之市”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实实在在的创建,进一步丰富镇江城市的文化底蕴、促进镇江文明城市建设,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使文化“软实力”不断转化为经济“硬支撑”。

    李国忠强调,从8月份起,我市创建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即创建“中华诗词之市”阶段。确保创建“中华诗词之市”取得圆满成功,组织领导要更加有力,创建举措要更加务实,工作重心要进一步下移,用基层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诗词吟诵、创作、赏析、比赛等活动,扎扎实实组织好诗词“六进”工作,让中华诗词文化在时代的大舞台上尽展风采。

    据悉,明年5月份,中华诗词学会将来我市进行现场初步考核验收。我市力争2015年创成“中华诗词之市”;丹徒、京口、润州创成“中华诗词之乡”;丹阳、句容、新区创成“江苏省诗词之乡”。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曹当凌主持会议。省诗词协会会长凌启鸿,市政协副主席、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庆荣参加会议并讲话。

    副市长、创建领导小组副组长曹丽虹参加会议。

    (卢小芳 徐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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