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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企业“年检改年报” 即日起可自行上网申报

发布时间:2014-08-09 01:4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3月,伴随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国实行20多年的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制度被叫停,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的名词,“年报”制度。那么,今后市场主体将如何接受监管?又如何反馈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昨天下午,镇江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众期待已久的“年检改年报”正式落地成为现实。

    年底前我市企业需完成年报

    以往每年初,个体工商户都应携带验照报告表、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资料,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机关或工商所申请办理年度验照,以此接受对上一年度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而在今年新实施的年报制度中,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即可自行提交年度报告并直接对社会公示。

    “年报制度的建立,更加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据镇江工商局副局长赵剑萍介绍,今年我市年报的对象为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营业执照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报送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发布会现场,记者了解到,在年报制度中,各类企业可通过江苏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所有公示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查询;个体工商户即可参照企业年度报告方式,也可直接向辖区工商所提交年报表格。

    “有关年度报告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可登录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zjgsj.gov.cn查看《2013年度年度报告须知》。”赵剑萍表示,企业年报内容分为强制性和选择性两类,涉及从业人员、负债、纳税总额等内容都为选择性范围,“年报主要是将公司股东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信息公之于众,不会泄露企业的商业机密。”在赵剑萍看来,年检是监督检查,而年报则是一种社会公示行为,使企业更加“透明”,“对消费者、交易对象,甚至是银行而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可以保障交易安全,避免和减少交易风险。”

    虚报、漏报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采访中,记者发现,年报制度中,市场主体不再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前置许可文件等材料,工商部门也不再进行审核,不再加盖年检戳记,所有年报内容都由市场主体自主报送,如此一来,是否会出现虚报、漏报的现象?

    “与以往年的年检验照制度相比,年度报告制度更强调自律和诚信,其内容的真实性亦由企业自行负责。”赵剑萍表示,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年报制度有着“及时、真实、完整”的基本要求。这意味着,企业逾期不报送的,将会被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将其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市场主体即使完成年报,但未依法履行公示义务满3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而这些处理结果,都会被公示。”此外,针对企业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将通过抽查方式对其真实性进行检查,“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我市有关年度报告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工商部门还将于下周分批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工商联络员进行年度报告操作培训。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年报和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允许搭车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为85037938。

    (于璐 李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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