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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成群老人赡养问题却难落实

发布时间:2014-08-08 05: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一名92岁的老人虽然有7个子女,却面临着流落街头的可能。昨天,记者从丹阳丹北镇了解到,当地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及民生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将老人所有子女召集起来,最终达成赡养协议。

    李老太住在丹阳市丹北镇某村。今年92岁的李老太早年老伴因病去世,她独自一人带大了3个儿子4个女儿。如今,儿女们均已成家立业,老寿星的养老却成了问题。前不久,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小女儿,突然向老母亲下了“逐客令”,要求老人到三个哥哥家轮流生活。老人心里明白,三个儿子家各有各的难处。在好心邻居的介绍下,老人来到丹阳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希望“公家”来评评理。

    丹阳民生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了解,当地农村有一种风俗,出嫁的女儿不再承担父母的赡养责任。另外,老人已在小女儿家里住了较长时间,由于儿子们都不接纳老人,小女儿对此也颇有怨言。

    工作人员了解到,目前3个儿子的生活确实非常困难。大儿子年近7旬,因患重病长年卧床不起,而大儿媳已经早年去世;二儿子没有固定收入,家里共有5口人,晚辈当中却有3人残疾,全家人生活困难;三儿子全家目前在上海打工,生活条件较差,在上海郊区租房居住。

    调委会工作人员在详细咨询了各方意见后,精心设计了调解方案,并将李老太七名子女约到了调委会进行现场调解。工作人员首先指出,根据我国法律,不管儿子还是女儿,其赡养义务都是一样的,同时,在赡养过程中要尊重老人的意愿。

    由于每个子女的家庭情况不一样,在尽赡养义务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原则。最终,7位子女达成了如下协议:老人随小女儿共同生活;3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老人护理费4000元;另3个女儿逢年过节来看望老人。

    如果老人生病住院,则治疗费用由3个儿子均摊,4个女儿则轮流负责护理。 困扰李老太全家上下20几口人、两年多的赡养纠纷在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得到了解决。(朱磊 蒋跃军 沈湘伟)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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