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按照省物价局部署,我市本月起至10月底将开展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此次医药卫生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对象是全省范围内公立医疗机构,检查时段为201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将追溯到上一年度。
检查的内容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政府定价药品是否按规定价格执行、有无越权制定价格,是否存在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销售,或者采取改换药品名称、规格及包装等形式变相涨价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规定的加价率政策,有无变相提高加价率的行为,医院自制药品价格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作价办法核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销售药品,是否严格执行零差率政策;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自立项目和自定标准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挂靠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只收费少服务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或收费标准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的;医疗机构销售植(介)入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的;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价格部门表示,对于检查发现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此次专项检查由省物价局统一部署,由省物价局抽调检查业务骨干进行交叉检查。同时,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佘殿福 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