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数量激增,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不少开车的司机和行人一提到电动车都“谈车色变”。交警部门统计,去年今年上半年,市区涉及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已占事故总量的五成以上。,面对这些血的教训,电动车违法行为依然不时出现在我市的大街小巷中,有的电动车变成了电“货车”,运送着几十箱货物,有的电动车依然装上了遮挡视线的大型遮阳伞。于是,有市民戏谑称,这些面对这些车是电动车中的“战斗车”。有市民打趣地说:“珍爱生命,远离电动车。”
电动车变电货车驮着货物满街飞驰
昨天上午,一位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穿着背心、拖鞋骑着一辆红色踏板电动车在市区南门大街上飞驰着,在寿邱街和南门大街交界处,一名行人原本想要过马路,见到这辆电动车迎面而来,吓得退回了人行道。
这辆电动车的后方加装了行李架,行李架上和脚踏板上堆着一箱箱250毫升的盒装冰红茶饮料,骑车人的脚也因为饮料太多放不上踏板垂在车外(见上图)。当骑车人骑到大祥时尚街附近的一家便利店时停了下来,原来这辆电动车主是这家便利店的送货员。
饮料被卸下后,记者上前数了一下,足足有21箱之多。每箱饮料24盒,每盒250毫升,记者粗略算了一下,这位电动车主运送了一百多公斤的货物。
下午,学府路一家饭店的老板姚先生正在清洗早上从菜场买来的菜,“我天天早上都骑电动车到丁卯金星菜场买菜,你相信我这车能骑到55公里每小时吗?每次买菜都能买上五六十斤,驮上菜这车照样跑得快。”
姚老板说,“刚开饭店那会儿,我本来想买辆面包车,主要用来买买菜和杂物之类,后来发现电动车也很快,装的东西也多,还比汽车省油。”
当问到知不知道电动车载物属于违法行为时,姚先生不以为然:“我看大家都在用电动车运货啊,也没被罚过钱嘛!”
加装遮阳伞遮住阳光也遮住了视线
夏天天气炎热,一些怕晒的市民给自己的电动车安装了带支架的遮阳伞。通过调查得知,电动车“打伞”,虽然可以防晒挡雨,但遇到恶劣天气,很容易发生事故。
在中山东路,不少市民骑着电动车在大街小巷穿行,装上遮阳伞(见下图),省去了戴太阳帽等防晒工具的麻烦。
“我觉得有太阳的时候能遮阳,雨不大的时候还能遮雨,一伞两用,比较方便。”在国际饭店门口正在等红灯的李女士说,骑车的时候感觉视线上稍微有点影响,其他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李女士的车上装了一把绿色的遮阳伞,前半部是伞形,可以遮住整辆车,后面比普通的伞要多延伸出一块,增大了遮阳面积。
在南门大街大祥时尚街的非机动车停车点内停着不少加装遮阳伞的电动车,有一些使用的是今年刚出现的“新式装备”。这些新型的遮阳伞都是蘑菇形,在车的前后都装有支架,遮阳伞不用时还可以两边向中间收起。不仅看上去比以前的不可折叠遮阳伞方便了不少,而且高度高出了一截,遮掩的面积也大了许多。
交警:电动车违法严重会处罚款
关于电动车载物载人的问题,京口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广盛说,《交通道路安全法》对电动车载人载物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坐椅的,可以负载一名12周岁以下儿童。
“加装遮阳伞是违法的,而且会给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王广盛说,“刮风下雨时,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阻力变大,容易倾斜,甚至翻倒。遮阳伞还容易造成驾驶员视线盲区,影响驾驶。”
除了非法载物和加装遮阳伞,市区的电动车还存在很多违法行为。王广盛说,自今年3月以来,交警部门就启动了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在行动中,京口交警大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不下300起,大多为闯红灯、在机动车道上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王广盛说,我市的电动车主可能大多数都没有好好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所以在执法时,这些电动车主很少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大多数情况下,交警都会对违法的电动车主进行口头教育,情节较为严重的我们还会处以罚款,但有些违法的电动车主不仅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丝毫不悔改,还对交警恶语相加,认为非机动车是交通环境中的弱者,交警部门应该给予更多的关爱,而不是处罚。”王广盛说,“在人性化执法的同时,交警部门不管对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都绝不手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