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利用为公司托运货物的便利,由于一时贪恋干起了盗窃仓库内材料的勾当,句容人王某的犯罪行为被监控拍得一清二楚。日前,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年近50岁的王某受雇为句容某精密零件有限公司托运货物。2013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接到该公司一位负责人的电话,请其运送一批货物送往另外一个工厂。当把驾驶的农用车开进公司的仓库后,王某趁着仓库内暂时没人之机,将货架上的三箱自行车脚踏板偷偷装进了车内。
装完指定的货物后,王某将车子开出公司仓库。在开往目的地的途中,王某将盗窃来的三箱自行车脚踏板卖给了路边的废品站,共非法获利400多元。经鉴定,被盗货物价值人民币5000多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景泊 刘光亮 徐燕)